中国数字电视《社会与法》栏目讯:视频中显示11月20日,山西临县第五中学某班的教学课堂上,一女教师掌掴学生长达7分钟之久。事件发生后,校方回应,该老师向学生登门道歉并写下检讨,校方已扣除该教师绩效,取消其年度评优评模资格,目前双方已和解。
此事件背后反映出临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,一直高度强调的师德师风建设更是没有踏踏实实去做。
普法课堂:老师暴力殴打学生什么程度可以举报
1、按照相关规定,老师在对学生实施惩戒时,不得采取体罚等方式,如果老师违法对学生采取体罚措施的,学生及家长就可以向教育局等部门进行举报,给学生造成严重损害构成犯罪的,则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二十七条学校、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,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。
3、如果老师打学生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,则可以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,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所在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:
(一)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;
(二)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;
(三)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,影响恶劣的